叶檀:券商直投三宗罪 充斥利益输送色彩

券商直投充斥着利益输送的色彩,不乏PE腐败的案例。社会一再关注,券商纷纷叫屈,认为直投是国际惯例,不能用有色眼镜看券商直投。中国证券市场的暴利来源是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差价。谁能拿到一级市场的筹码,成功到二级市场兑现,谁就能成为股神。从1999年到2009年10年间,A股总市值从2.6万亿元人民币上升到24.5万亿,上涨了9.4倍;流通市值从0.8万亿元上升到15万亿元,增加了18.75倍,证券市场财富所系已经不言而喻。谁能以非流通的价格在市场流通,就能获得高额溢价。PE腐败并非券商直投特有,但券商直投有必要受格外关照。一般风投公司没有券商与监管层之间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不可能出现像风投领域一条龙的腐蚀机会。中国证券市场不成熟,内幕交易众多,甚至出现《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内幕交易被通缉的咄咄怪事。坦承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才能制定符合现实的规则,尽可能地减少相关利益阶层的道德风险空间。如果把券商等市场参与者当作“活雷锋”,制定充满了道德风险的交易规则,而后孜孜不倦地大抓内幕交易,这叫诱人以罪。券商直投有数宗罪。一是直投时间过短,使风险投资变性,类似于利益输送。根据中投公司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5月底,直投参股企业从融资到上市的时间周期普遍偏短,已上市企业的平均周期仅9个月,最短者为神州泰岳,周期5个月;最长者为昊华能源(31.79,-0.34,-1.06%),周期27个月。几个月的风险投资到底是风投,还是利益收获者?有一位券商投行人士曾经表示,一般而言,在券商投行考察过后的项目有上市的希望,券商提出直投要求时,公司不会拒绝,尤其是对于拥有特殊渠道的大券商,更是拍马惟恐不及。除非拟上市公司有特殊背景,或者靓女不愁嫁,风投纷至沓来,风投期间PE就高达十几倍,才有拒绝直投的底气。二是利益过大,混淆市场估值体系。海通证券(10.19,-0.11,-1.07%)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以及参股公司中比基金从2006年10月以来共参股8家公司。已经上市的5家公司,根据6月30日收盘价计算,两家直投公司共持有超过10亿元的账面价值;而剩余3家已经过会但尚未申购的公司,如果按照当前中小板(0,-452.00,-100.00%)平均40倍的市盈率予以估值,近2700万股股权的市值也超过5亿元。而这8家公司的账面市值合计将超过15亿元。利益如此之大,风头颇劲的中信证券追加金石投资22亿元。 三是道德风险过高。虽然证监会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只能设立直投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证券公司与直投子公司必须相互独立,彻底实现与母公司间的法人隔离;国内证券公司用于直投业务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15%等。一纸规定真能在直投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建立起防火墙?连华尔街都做不到的事,我们的一纸规定就能做到了?监管层还严防老鼠仓呢,这不PE行为又出现券商员工跟投的准老鼠仓事件了吗?原先预定将于7月30日上会的山西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12.82,-0.14,-1.08%)与中德证券。山西证券选择中信证券与中德证券联席主承销,中信证券是保荐人。中德证券是山西证券的子公司,而中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11.98,+0.21,+1.78%)为山西证券第五大股东。不违规、有钱赚,实在是皆大欢喜,接下来,中国证券市场将充满了关系户之间的轻喜剧。好在证监会昨晚已决定取消山西证券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欧美国家是有保荐加直投模式,但道德风险从未根治,因为道德风险欧美国家出现次贷危机,我们是否要学?次贷危机之后,欧美金融巨无霸逐渐被拆分,中小金融公司层出不穷,出现一轮“金融民主”,我们是否应该学?证券公司身份特殊,在上市资源受到限制的情况下,证券公司成为重要的把关者。保荐、直投合为一体,其实是让证券公司成为利益链条中的一环,很难相信他们会客观公正地对待自己有份参与的上市公司。谁能知道,他们推荐给投资者的,究竟是能够担当中国未来经济发展大任的成长性公司,还是精心包装的骗子公司?在压力之下,近日券商倡导自律。自律当然好,但不能代替规则,如果自律有用,要警察干嘛?就目前而言,券商直投必须大改革,核心有两条:第一,同一券商对同一家公司兼具直投与保荐的功能,彻底阻隔道德风险,或者最大限度地增加道德风险的成本;第二,对于风险投资包括券商直投在一年以内的,等同于利益输送,让风险投资行业正本清源。

REITs:地产金融创新模式 缔造地产金融时代

中国的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到资本主导的阶段,发展REITs产品与REITs市场将是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讲,REITs将缔造一个全新的“地产金融”时代。 在多元化融资模式的探索上,国际上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就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房地产投融资模式来讲,已经形成了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为核心,以传统融资渠道为基础的多元化融资模式。而在中国,REITs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越秀房产信托基金于2005年12月21日在香港的成功上市(0405.HK,第一只由内地物业组成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更加将大家的目光聚焦在REITs上,REITs俨然已成为2006年房地产领域最为热门的话题。据了解,目前已经进入上市通道将于2006年在新加坡或香港发行REITs的企业包括华银投资、大连万达集团、华润置地(1109.HK)、北辰实业(0588.HK)等。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简写为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制度。REITs在国外发展较成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及欧洲主要国家的交易所都已有REITs上市,与普通股票一样交易。我国的香港特区目前也已有3只上市REITs。 REITs不仅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银行外的融资渠道,而且为投资者提供了具有稳定收益、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房地产企业通过发行REITs实现资金回笼,投资者通过购买REITs享受投资房地产的收益。 由于法律、制度、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原因,国内目前尚无法发行REITs,国内企业通常借道毗邻的新加坡或中国香港来发行上市REITs。新加坡从2002年至今共有7只上市REITs,总市值约64亿美元;香港自2005年11月至今共有3只挂牌上市REITs,总市值约50亿美元,其中第三只REIT——越秀房产信托基金(GZIREIT)是首个在香港上市的由内地物业组成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越秀房产信托基金在港的成功上市,将带动更多的内地物业通过REIT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中国的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到资本主导的阶段,发展REITs产品与REITs市场将是未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讲,REITs将改变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些运作规则及固有理念,也将缔造一个全新的“地产金融”时代,有助于推动作为中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智联招聘事件引发创业者共鸣:投资人角色错位

由于多次融资,智联招聘的创始人团队很早就淡出,企业在外资控股的情况下出现了管理上的混乱。融资后剩余不到15%的股权——企业管理团队丧失股权的直接下场,便是“沦落”为没有企业运营权的职业经理人。 于是,智联招聘事件在许多创业型公司和创业者中引起广泛共鸣,当笑脸相迎的投资人抱着真金白银来到团队跟前时,是否会因融资丧失企业决策的控制权,成为今天的管理团队们最揪心的选择。 主导方总是出钱多的那位 “分歧每天都在发生,而投资方总是‘老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创业型公司高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该高管称,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无论是出于企业投资方利益,还是企业管理层的利益,双方都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努力实现企业盈利的最大化。但事实是,对于国内的一些企业而言,企业所有者,即出资人,往往会表现得“财大气粗”。 据称,类似智联这样的情况,在双方产生矛盾的时候,虽然名义上会进行协商与表决,但主导方毫无疑问是“出钱多的那个”。 以智联招聘为例,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7月,智联招聘共获得了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最大招聘网站Seek和澳大利亚投资银行麦格理1.1亿美元的投资。与此同时,智联招聘的股份进一步被稀释;仅半年后,即2008年末,Seek在智联招聘的股份已接近56.2%。据智联招聘前CEO刘浩公布的股权比例,Seek、麦格理集团和其他股东的股份比例为“4:3:3”,智联招聘管理团队只剩下了不到15%的股权。 “从所有人‘沦落’为职业经理人,企业运营的话语权也就丧失了。”上述高管指出。 对此,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李培恩感同身受。因为就在李培恩担任合伙人之前,他也曾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职业经理人。 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李培恩遥想当年:“我也曾与投资人产生过分歧。” 据李培恩回忆,当时他所在的那家公司规模不算大,但却拥有着一系列繁多的业务内容。意识到繁琐的业务对公司的运作产生了影响,他所在的管理团队便提出公司应当缩减业务,专攻核心。但是一手把公司培养起来的投资人却对此持相反意见。“故事的最终以投资人接受了我们的建议圆满结束,但是正如大家所能想到的一样,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双方产生分歧的情况很多。” 投资人角色错位? “有自知自明的投资人应该知道,他们不过是创业过程中的支持性因素,但在国内目前的环境中,很多VC和天使投资人并不这么看,他们参与那些根本无法提供增值服务的领域,给创业者和管理团队带来了无休止的额外工作,缓慢的决策机制也拖延了公司的进展。”一位从事资本管理的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 对于企业所有人和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分工,李培恩介绍:“在国外,所有人与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定位都很清楚,前者主要负责包括企业战略发展在内的重要决策,后者主要负责企业管理的执行。” 据上述业内人士介绍,在企业发展顺利的情况下,投资人通常只通过参与组建董事会来帮助企业完成制定发展策略、挑选和更换管理层、策划追加投资等方面的内容,很少会介入日常管理工作;只有当企业出现危机时,投资人才介入得比较多。极端情况下,投资人才会撤换企业的CEO或者中止投资。 李培恩指出,目前国内一些企业的所有人与管理团队之所以会产生矛盾与冲突,主要是因为企业所有人在公司经营方面存在错误理念——除对企业战略做出决策的权力之外,他们也更渴望参与企业的管理,而这部分在理论上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李培恩还解释道,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冲突,主要是因为国内大部分的企业所有人都具有职业经理人的背景。当他们成为企业所有人时,一方面无法及时转换自己的角色,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之前的经验和经历,对自己在企业运营范畴内的决策颇有信心。 根据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创业企业成立后的前20个月中,由创业者之外的人担任公司总裁的比例为10%;到了第40个月,这个比例上升为40%;到了第80个月,80%的企业CEO已不是当初的创业者。

新加坡交易所凯利板简介

  新交所于2007年11月26日正式推出凯利板(Catalist)。   凯利板面向处于成长阶段、盈利规模较小的企业。凯利板也采用伦敦AIM的保荐人制度,企业能否上市以及上市后监管均由保荐人直接决定。   凯利板上市公司还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公司总资本的15%须由公众持有;董事会需设置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常驻新加坡;发行人在6个月内不得出售股权,战略投资者的限售期为1年等。   凯利板的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质量 – 凯利板将通过对保荐人的严格审批条件和持续性义务要求来保证市场的质量。而保荐人必须对所保荐的公司做出正确判断,并且履行监督责任。凯利板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信息披露、再融资、公司交易、公司治理以及定期汇报等方面的规定。   成长 – 凯利板是亚洲第一个由保荐人监督的市场。在这种模式下,凯利板拥有无限扩展空间满足市场需求,从而能够吸引世界各地的公司,包括那些正在快速发展的成长型公司。   灵活 – 凯利板的设置不但缩短了上市审批时间还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在凯利板上市的公司能较容易进行再融资或资产收购/处置,从而帮助公司把握商业机会。   开拓性 – 凯利板旨在吸引新领域和新兴工业中的快速成长型公司。由于一些公司仍处发展的初期阶段,投资者在选择这些营运记录有限的成长型公司时,应该慎重考 虑投资风险与回报的平衡。   凯利板的主要特点   凯利板的主要特点在于其“由保荐人监督”的市场模式。公司将由受批准的保荐人帮助公司到凯利板上市。新交所对于公司上市没有特定的量化要求,而是由保荐人判定一个公司是否适合上市。在挂牌期间,公司必须拥有一个保荐人的保荐。   保荐人在首次公开招股过程中的主要责任是评估一个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标准,并协助该公司筹备上市。在上市后,保荐人将督导上市公司遵守规定,并且审阅他们的公开文件;当确定或怀疑公司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及时通知新交所。   申请在凯利板挂牌的公司将享有更加快捷的上市过程。此外,公司只需在新交所的站"Catalodge"呈交招股文件。在首次公开招股后,凯利板的公司在再融资方面将享有更多的灵活性,只有当公司进行大规模的资产收购或处置时才需征得股东的批准。   凯利板的运作将利用新交所已有的交易和结算基础设施。所有的投资者将可利用现有的交易和证券账户,通过新交所证券交易公司(SGX-ST)的会员买卖凯利板的股票。   凯利板为主要市场参与者带来的好处      凯利板及其前身-自动报价板(SESDAQ)   自动报价板于1987年成立,它已基本实现了满足本地中小企业筹资需求的目标。自动报价板向凯利板的转型是为了扩展市场以吸引不同行业的国际公司来上市,从而实现长期增长的目标。   这个市场将吸引更多优质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而他们又将进一步促进该市场的增长和发展。这同时将使目前在自动报价板挂牌的公司,在更加灵活的规则和更完善的市场中受惠。   在第一批保荐人获得批准后,目前在自动报价板挂牌的公司将有至少两年的时间(过渡期)去适应凯利板的规则。过渡期的主要目的是使这些公司找到能为他们提供持续监督的保荐人,当过渡期结束时,未能找到保荐人的公司将被除牌。在过渡期内,新交所将继续管理和监督这些公司,他们将被称为“凯利板无保荐人”公司。   在过渡时期,凯利板市场上将有两类公司的股票:   受新的保荐人监督条例约束的股票;以及受现有的新交所监督条例约束的无保荐人的股票。   新交所的实时股票价格网页将会注明凯利板股票以及无保荐人的股票。凯利板网页也将列出所有的挂牌公司和他们各自的保荐人。   监管架构   在这个由保荐人监督的市场上,新交所将继续通过上市标准和持续性义务规则管理上市公司,它也将保留对公司的处罚权力。而对于公司的直接监督,则由保荐人执行。   保荐人是在管理公司财务以及指导公司遵守条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资格的专业公司。新交所将通过严格的审批和持续性义务规则,授权并管理这些保荐人。      新交所认可的保荐人分为两种:上市及持续保荐人和持续保荐人。上市及持续保荐人负责在首次公开招股过程中评估一个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标准,并协助该公司筹备上市。同时,上市及持续保荐人和持续保荐人将在负责上市公司的公共责任及义务方面继续扮演指导和监督的角色,但持续保荐人不负责评估及协助公司进行首次公开招股。当保荐人确认或怀疑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应该及时通知新交所。   公司的上市标准与持续性义务   凯利板对申请上市的公司没有量化的要求。公司是由凯利板批准的保荐人引导上市。在首次公开招股之后,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将主要集中在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治理方面,以此为投资者提供保障。这些规定包括,披露重大信息和股东批准有关发行额外股票、资产收购/处置以及关联人交易等方面。为了满足成长型公司的需求,年度可发行额外股票的限额与须经股东批准的资产收购/处置的数额限制均已被提高。   虽然保荐人在有关遵守条例和文件审查等方面为挂牌公司提供督导,公司管理层和董事的责任与角色将保持不变。   投资者应该注意到,新交所在凯利板的公司上市与持续挂牌等方面将不再扮演以往的监督角色,这些责任将改由保荐人执行。   保荐人的审批与持续性义务   鉴于保荐人在凯利板中的重要作用,新交所在保荐人的选择和保留其资格方面有严格的标准。具体地说,保荐人必须拥有令人满意的工作记录和信誉。除此之外,从事凯利板工作的专业队伍必须是经注册的专业人士。   保荐人及注册的专业人士在通过审批之后,必须始终维持高质量的工作。新交所将对保荐人进行定期评估。   如果保荐人或注册的专业人士被确定或被怀疑违反规定,新交所将展开适当的调查。保荐人或注册的专业人士可被控上纪律委员会。处罚方式包括训斥、罚款、限制职责范围、暂停职务、撤消资格(保荐人)、取消注册(注册的专业人士)和接受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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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黑洞”案例——投资黑洞

1、从合作投资到告放高利贷,十年官司不寻常。

邱老板是深圳最早的一批开发商之一,九十年代初,他挂靠广州某部队名下,先后找地方政府或村组弄了十几块地,面积达几十万平方米,至今还有四块地价款未交清也未开发,属于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他本人现年58岁,文化水平为高小毕业,离异,属于典型的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老板。

1998年底,他在梅林关口拿了一块地,但没有建设资金,于是找到区内某局当局长的朋友,以某局名义出资2,500万元,邱老板出地,合作开发该项目,约定开发周期一年,给某局的回报是“不低于年利息20%的利润“,双方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结果项目进行不到10个月,局长说自己职位有变动,要马上把借款归位。邱老板很讲义气,为了不让这位局长朋友为难,就跟他说,工程现在才进行到一半(由于中间有耽误),还不能卖房子,但我手里还有另外一个项目,房子已经全部建好了,销售手续也办好了,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你钱要得那么急,你就拿去卖,卖完了你把欠款还上,多的我们再结算,因为当时这个局长还在位,又是朋友关系,所以也没有立什么字据。

某局把这栋房很快就卖完了,这中间某局长也调离了该局局长的岗位,话事权也弱了许多。

其后,邱老板找该局结账,但是这个帐怎么结?双方产生了很大分歧。某局要求按一年期20%的利息结算,期限算一年,邱老板坚决不同意,说某局混账,要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就实际使用天数某局认为到卖完房资金回笼已经有一年时间,邱老板说应该从我让你卖房之日算起。这一吵一闹,就拖了半年多,邱老板就四处找领导,在市区有关领导的过问下,双方又坐下来结算,邱老板又提出来说你们把我的钱放在帐上半年多,占用了我的资金误了我的事,也要求将多余部分按20%的利息计算给他。但邱老板又拿不出文字依据,某局也不同意,双方争议就更大了。

邱老板说某局不讲理,就去找律师,律师说20%利息属于高利贷,我们就去告政府部门放高利贷违法,还怕他不退款还钱?邱老板一听觉得有道理,律师就是律师,这个主意不错,告状!立马掏钱聘请这位律师作为自己诉讼代理人。状纸一递上去,法院看到告的是政府部门,就说,我给你们双方做工作,争取庭外和解吧。这一调解就是几个月也没有调解出个结果。邱老板就等不及了,要求律师继续告状。某局也不着急,随你告。最后把动静弄得实在大了点,市委责成市政法委成立专门调查组调查此事,这一查不要紧,双方都有问题,某局前局长违规借款,受到政纪处分;某局违规借款收人没收上交财政。邱老板,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将该楼盘部分房产一房两卖,涉嫌诈骗犯罪,获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邱老板的代价是惨痛的,教训是深刻的,合作投资只讲关系和朋友义气是不够的,时间、空间、地点、人物一旦发生变化,关系和义气就不在,很多东西就靠不住的。一定要讲游戏规则,投资就是投资,借款就是借款,利润就是利润,利息就是利息,不要什么时侯有利就说成是什么,更不要文字上模棱两可,不然既害了朋友也害了自己。

邱老板最近与我说起这件事后悔得不得了,说如果当初双方能认真坐下来,请个中介会计师把帐心平气和地认真算一下,应该比直接请律师打官司效果好;更不应该在资金周转不畅时打歪主意,而使自己触犯刑法,真是得不偿失!

由于邱老板刚刑满释放出来,十年过去了至今余款还没有要回来!

2、馅饼变陷阱,合伙投资变成卖垃圾设备,台湾人算计了“九头鸟。”

田老板是湖北武汉人,今年59岁,高中毕业,一向为人精明,精于算计,人称“九头鸟”,在部队工作时一直在南方从事经营工作,在转业前被授于上校军衔,后来根据国家政策与部队托钩,转业后自己做起来了生意,也算大有收获。虽说是人家抵债过来的,奔驰宝马车也一直开着,像个大老板,所以身边就不乏朋友拉他投资或者入股。

话说有一位台湾的杨先生,听说田老板有意投资,就通过朋友找到他,说我有一个好项目,能将铜条拉成毫米级细小的丝线,销售渠道和客户我都有,设备也是现成的,与我从台湾一起过来的朋友答应将他的工厂现有的设备20套转让给我,新买的话每套设备要十八九万,现在他让给我只要八九万,我就以这20套设备作价160万投资入股,你拿200万现金,我们共同开厂,股份就各占五十好了,田老板同意他把销售渠道和客户也算一点股份。田老板过去东莞一看,设备也都能用,但就是太旧了点,杨先生说,没关系,搽搽油就好了。后来杨先生见田老板有点犹豫,就趁热打铁地说销售渠道和客户我就不折算股份,但还是由我负责。最后把出资和股份定为田老板出资200万人民币现金,占56%股份,杨先生投入20套设备,作价160万元人民币,占44%股份。

在东莞这家工厂刚投产后还没有几天,杨先生又很神秘地与田老板说,余总,我那边还有40台更高档的设备,能够拉金线和银线,利润比现在拉铜线高好几倍,你看你能不能再拿个400万出来,我们再在旁边租一栋厂房,再按现有股份比例搞起来?这次田老板没有马上答应,而是找人想尽千方百计调查这批机器的来历,这一调查不打紧,调查的结果把他的肺都气炸了。原来这都是台湾厂淘汰的旧设备,人家都是当废铁卖,每台就算个2-3千元,而让杨先生当新设备的半价拿来入股,这不等于是卖旧设备给我,把我当猴洒吗?而此时田老板还不能马上与杨先生摊牌,因为公司的业务还得全靠他,不然200万就会打水漂。田老板只得装着不知道,忍气吞声一年多,待把销售渠道和客户基本掌握后才敢与杨先生摊牌。

一向以精明著称的“九头鸟”田老板终于也给台湾同胞算计了一把。

3、盲目相信朋友,连业主是谁都没有搞清楚就干,几千万装修费差点打了水漂。

胡先生在罗湖区开了一家宾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想转出去,但租赁合同只剩下不到一年时间,没有人愿意接手。突然他灵机一动,告诉自己一个好办法,把一改成十不就有人要了吗?说干就干,一份十年期的合同就伪造好了。接下来就是物色买家了。5,000多平方米的经营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一下子想找个人接手还不是那么容易。于是他四处放风还许诺给中间人提成,终于不到一星期就有一位朋友的朋友带来了一个赵老板,说是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想把它改为集餐饮、桑拿、沫足、洗浴的多功能休闲中心,赵老板说就不知道能租几年?胡先生马上说十年。赵老板一听十年,二话没说,立马下定租了下来,过了不到一星期施工队就开始进场装修,很快就装修完毕开业了。

赵老板还真是一位经营能人,开业后生意异常兴隆,赵老板心里非常高兴,暗暗欣赏自己的独到眼光。

开业还不到一个月,一位魏先生找到他,说你是赵老板吗?赵先生说我又不认识你,你找我有何贵干呐?魏先生说我不管你认不认识,你住了我的房子,已经有两个月没有给我付租金了,今天我是来找你要房租的。赵老板说我是找胡先生租的,怎么会欠你的租金呢?说完还把租赁合同找了出来,魏先生不慌不忙地也从带来的手提包里拿出来一份合同,还有几本红皮房产证。赵老板一看全明白了,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业主。赵老板说等我打个电话问问胡先生看,我已经预付他3个月租金了。魏先生说你不用打了,他的电话都停机了,我是因为两个月没有收到房租又找不到他,才找到你这里来的。今天我来的目的,一是找你要租金,二是来问你还要不要续租,如果要我们再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不要你就马上搬走。赵老板又一惊,难道合同还有问题,再一细看魏先生带来的租赁合同,租期确实只有不到几个月,原来是给胡先生骗了。

赵老板这时侯心里就像吃了个苍蝇般恶心,恨死了胡先生。但他又不好对魏先生发作,只好说,我们就按原来与胡先生签的合同执行,你看行吗?

这时侯的魏先生却不是个吃素的,他知道他现在的房产比原来胡先生开宾馆时有价值了,而且理亏的是你,谁叫你不找我签合同?于是他对赵老板说,赵老板,不瞒你说我原来是与胡先生说好了的,如果他要继续租我的房子,从今年开始租金是要翻倍的。赵老板想,你这不是敲诈吗?但他没有敢说出口。赵老板知道自己碰到的不是个善主了,现在是人家为刀俎,我为鱼肉,只有挨宰的份了。就座在哪里一声不亢。这时侯魏先生也没有想一下子把事情完全闹僵,又补充说,我看你长租给你适当优惠,打个八折吧,但是明年以后每月必须在现在基础上再增加个5%,这已经是我给你的最大优惠了。赵老板只好说容我再想想吧。魏先生说好吧,我就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你给我回个话,租还是不租?

三天时间刚过,魏先生就又准时来了,赵老板陪着小心说,魏先生,我肯定是要继续租,但是租金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还是按原来的合同办?魏先生一听就不干,还有点生气,马上说赵老板,你要租就按我说的条件办,否则你就退出去。赵老板这时侯也不是没辙了,他不愧为老生意人,就在魏先生上次走后,他并没有闲着,思虑再三,闹得打官司肯定是自己必输无疑,那样的话几千万装修费就会打水漂了,新买的设备也得贱卖,一定要想办法搞定这件事。

赵老板就再也不提续租的事,和和气气地对魏先生说,我们座下来喝杯茶吧,我约了一个朋友,与你很熟悉,待会儿他来了,我们中午一起吃个便饭吧。赵老板不愧为在生意场上打拼多年的老手,上次魏先生走后,他就托朋友打听有没有与魏先生很熟悉又能让他很给面子的朋友,找来找去,有这么一位共同的朋友江先生,此人是一位银行行长,曾经帮过魏先生很大的忙。一提到江行长,魏先生态度马上有了很大的转变。最后在江行长的协调之下,魏先生同意只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个20%的租金,双方都能够接受。赵老板化解了一场重大危机。

不调查产权状况,不与业主直接签合同,盲目相信朋友和中间人,几千万装修费差点打了水漂似乎不应该是赵老板这样的商场精英该犯的错误,但有时阴沟里翻船、老虎打扽也是会经常出现的事情。

4、控股话不了事,连个会计都派不进去,不如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

程先生开了个小工厂,有十几台设备,专业生产电容器。

张老板的公司有十几年生产销售电源和适配器的经验,程先生是张老板公司的供应商,双方原来就是朋友关系,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张老板决定对程先生的工厂进行控股,程先生以现有资产作价49万,占股49%,张老板出资51万,另外再投入8万流动资金,占股份51%。工厂还是继续由程先生经营管理,但双方一致同意聘请一个会计,负责记好帐。会计的选派由张老板负责,半年之内,张老板先后选派了四个会计,但都给程先生找出各种理由给辞退了,而且是辞退之后才给张老板打电话,说让再找。合作半年多张老板连一份会计报表都没有收到过。

这时侯我作为张老板公司的财务顾问,张老板叫我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是程先生两公婆开的一间小作坊,什么管理制度都没有,管理人员也就程先生两公婆、会计、办公室文员四个人。程先生热衷于到车间修理机器,老板娘则家事多于公司事,偶尔到厂里打个照面,进出货的单据都压在老板娘的抽屉里,会计找她要,总是说我有空拿给你,催了几次后老板娘总不拿出来会计也不好意思老催,没有事情干就去车间帮助进出库点数。程先生觉得请个会计是多余,每个月还要付2千多块钱,就找理由炒掉。看到这样的情况,我去了几次之后做了不少工作,也和程老板讲了不少诸如“亲兄弟明算账”之类的道理,但不到一个月他把我带过去的会计又给炒掉了,各项工作也一直是不见改善,财务状况更无从了解,我就与张老板建议,准备撤资。鉴于原来两人都是好朋友,我们对撤资进行了一番精心策划,下文是我当时写的撤资退股谈判的日记一文。

《退股谈判,讲情讲利,效果非凡》

a、早作准备,掌握主动:合资合作期间,我每周至少都要到西乡工厂去一次,了解生产经营、销售、财务情况,老板的思想动态,当发现工厂经营不善,管理不当时,及时向张总、王总(张老板的老婆,管财务)汇报,让早作准备,在资金上进行控制,慢慢往回收。王总就借口公司资金紧张,不断地压后支付货款。当初投入51万股本,8万流动资金,共59万元,到谈判时止已收回56万多元,并把已开的14万港币、8万人民币期票拒付。

b、安排合理,讲究策略:谈判前张总、王总和我、陈律师先商量对策,分析对方想法,要求、目的,我们的对策等。当发现他们只有两公婆来谈时,我先回避,他们进来时房间里就只有张总和陈律师,等他们进来坐好后我再进来,避免给对方产生较大思想压力和产生抵触情绪,而王总则干脆不参加谈判。

c、张总主谈,讲情讲利:首先双方将合作不成,兄弟情谊仍在,作为谈判的基调,避免闹僵。但程总却首先发难,强调张总一次全退,又拒付期票,他的资金压力太大,供应商都在找他闹,他顶不住,要把他们都带到张老板公司这里来,颇有点火药味。而张总却不温不火,首先讲明合作不成,责任我们不去追究,意即责任在对方,又说明了资金问题也早给你指明了办法,一是吸收亲戚朋友投资入股,二是加大力度催收华北制冷等大户欠款,三是多做贸易单,应该筹个30-50几万没有问题,同时表明了态度,坚决退股,今晚只是商量退股的方案,并且让程总提方案。程总提出了三个方案:一、张总把工厂接下来,把设备折价给现金他;二、清理债权债务,变卖固定资产,然后亏损按股份分担;三、工厂他接下来,张总59万分两次撤,这次先撤40万元,余下的用货抵。张总选择了第三个方案。

d、乘胜追击,锁定胜局:当双方都同意以第三个方案退股时,我补充说,程总资金困难,张总这边也不是周转很灵,但张总在公司资金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还是答应再考虑给你一定资金帮助,很有诚意,也是讲兄弟感情,但是一定要一次完全退出,再由张总根据公司产能的需要以预付货款的方式支持你一把,同时约定交货时间。陈律师又接着说,如果程总没有异议他就按这个意思拟定合同,争取在周六就把退股协议拟出来,双方签字。程总两公婆也表示同意。整个谈判过程我们配合默契,环环相扣,达到了理想的效果。

5、亲情不敌金钱,早散伙早好,不要弄得打架收场。

有一天一位同行彭会计打电话给我,要我去帮她一个忙。说是她妹妹与舅母娘(彭会计弟媳妇)在打架,只有我能够帮得上忙。弄的我一头雾水,两个女人打架,我怎么帮得上忙?

后来听完她的电话,我才弄清楚了问题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她的弟弟和妹妹两家为了分配公司财产闹纠纷。我说,你是老会计,处理这事还不是小菜一碟?干嘛让我插一杠?

她说,你有所不知,我已经做过几次工作了,妹妹和舅母娘都说我偏心,我是费力不讨好,还是你来帮这个忙合适。

我见推辞不掉,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下来。她把我带到位于沙嘴工业区内的公司做完介绍后就借故走掉了。

我坐下后,彭会计的弟弟与妹夫,舅母娘(弟媳妇)与妹妹四个人都在。弟弟开口了,说,我们想分个家,请了个会计也干了两三年,就是账没有帮我们算清,她拿出来的报表,我太太说净资产算多了,我妹妹说算少了,会计也解释不清楚。听我大姐(彭会计)说,你是注册会计师,水平很高的,我们愿意花钱请你来看看,你就帮个忙吧。

我真是受宠若惊,好多年没有听到这么好的表扬了。但是我也算听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我猜想会计的帐肯定不会有多大的问题,而是他们双方的心理不平衡,是心账没有人帮助他们算。但是我作为刚被人家戴了这么高帽子的注册会计师,这个时候肯定不能随便乱表态。于是我说,你们不用急,慢慢喝口茶,我现在就过财务室去,看看账务情况,然后再跟各位老板汇报。他们都同意了我的做法。

我来到财务室,会计是个中年女人,她感到很委屈,说我大学毕业都干了十几年的会计了,虽说不上优秀,但也不至于像她们说的一无是处吧。我说这不怪你。你先把报表、帐本和凭证拿出来我看看,她是用金蝶软件做的帐,原始凭证装订得很整洁,我抽查了几个帐目,处理的都很规范。我基本上可以判断,帐表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我又让她把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验资报告、章程等文件拿出来我看看,并与她聊天进一步了解公司的一些情况。

从她这里,我弄明白了许多问题。原来那位彭会计的弟弟是最大的股东,他在一家作智能卡的大公司(某上市公司的二级公司)负责销售部门的工作,当时他看到智能卡的利润相当高,又有销售渠道和客户,就出资开办了这家公司,自己又不方便来管理,就把妹夫请过来当厂长,负责全面工作,并且答应给5%的干股,也就是这5%的干股让现在难分家。后来业务越做越大,也很快开始赚钱了,弟弟的老婆和妹妹就都进来帮忙,谁知两人来了不久,矛盾就开始了,后来发展到舅母娘(弟媳妇)与妹妹(年龄差不多)一见面就掐,并且开始厮打。

吃完午饭后,我把他们四个人找到一起,我首先亮明了我的观点,我说,会计是个好会计,帐做的一点也没有错,报表也是正确的。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几乎是同时,舅母娘(弟媳妇)与妹妹就一起向我发难,你是什么会计师?你会不会看帐?一个就说这里不对,一个又说那里不对,我听了一下,都没有具体内容。到后来他们两个女人开始跑题,数落起对方不是,并且开始对骂,后来不知是谁先动手双方开始掐了。我见如此场面,肯定是搞不成事,就装着很生气的样子,把包往桌面一摔说,你们继续吵吧,今天我就不管这事了。他们见我这样,马上都停止了吵闹。

我只好把彭会计的弟弟一个人先叫到旁边的办公室,开始与他沟通。他一进门就跟我赔不是,说今天献丑了。我说,没关系,都是钱惹的祸。我知道他是个很明白事理的人,就说你带头在报表上签个字,会计再不济,总不会给多算出来100万吧?话说回来,即使会计是个饭桶,多算了100万,也是分给你妹妹和妹夫,而且只有5个点,你说能多分他多少钱?他听了我的话,拿起笔刷刷刷,“同意按报表数据结算,XXX,”在报表上签上了意见和名字。我接着马上又赶到会议室,把彭会计的妹夫叫到办公室,没费什么口舌,当他看到大股东签了之后,也拿起笔,在报表上签上了“同意照此结算,XXX”的字样。

最后我告诉他们说,你们过去分别做做自己太太的思想工作,和气生财,我也可以去打电话向彭会计交差了。

6、是购买资产还是收购公司?一个审计初审建议否决了一个30多亿元资产项目的收购。

广东某实业公司属于国家大型企业集团的下属全资二级公司,2006年初拟收购广西某市3个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9.8万千瓦,总投资概算(调概后)为36.3亿元。预算(按经批准的调概数计算)的单位投资成本平均为8,583.03元/千瓦。三个水电公司2005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33.94亿元,负债总额24.7亿元, 净资产9.24亿元,如果扣去大股东某企业(集团)股份公司抽逃资金及利息11.32亿元, 净资产是-2.08亿元。深圳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审计核实了上述资产负债状况。

但是,该公司负责收购谈判的负责人明总却自从项目开始就把关注点放在“单位投资成本”上,他说人家预算是8,583.03元/千瓦,我现在已经把它谈到7,000元/千瓦,我们实际只要支付3个亿左右就能把三个电站拿下来。他的帐是这样算的:39.8万千瓦*7000元/千瓦-24.7亿元=3.16亿。

双方分歧的焦点在大股东抽逃资金及利息的计算上。明总认为,那是大股东运作项目的正常回报,现在你用单位投资成本7,000元/千瓦的资金根本建造不起来这三个同等规模的水电站。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则认为,你不是光收购资产,你是在收购公司,公司现在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是-2.08亿元,你还要用3个多亿去收购,你们公司自己愿意,恐怕国资委和相关部门也不会通过。如果你是要收购资产,你可以对公司债务进行剥离。最后会计师事务所在《广西某市3个水电站拟收购项目审计结果报告》的第四部分,“提请收购方关注问题及审计建议”当中提出了“收购方应当关注被收购方资产负债状况和净资产价值问题”的审计建议。

该公司领导层经过慎重研究决定采纳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在被收购方大股东不同意进行债务剥离后终止了对该项目的收购行动。

财务“黑洞”案例——管理黑洞

1、选人不清、用人不明,专业人员由非专业人员来挑选。

某公司先后聘请过两位会计:前一位嘴巴很厉害,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会上,她可以把老板顶得哑口无言,但报表三个月后还做不出来;后一位账做得很漂亮,当月的报表当月结束后不到一星期就出来了,但与其他部门人员沟通时老挨人骂。

人分两种:嘴巴行手不行;手行嘴巴不行。 要选 都行的?光靠人事部不够,建议在人事部初选的基础上再请专业人士把把关,还是很有必要。 (more…)

管理

财务“黑洞”案例——融资黑洞

1、过度包装,骗东骗西,害人害己。 从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一定知道,当一个企业过度包装,资产、收入、利润等科目注水太多时,你千万注意,你肯定是碰到了骗子。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深圳很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总是偶尔接到这样的业务,客户只给你一张会计报表,让你帮助出具审计报告。有些事务所某些会计师抱着侥幸心理,也偶尔接受这样的业务。

管理

财务“黑洞”案例——税务黑洞

某公司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上近两年来“应交税金”科目列示的一直是 -100多万元,但每个月都还在交税?问题在哪里?为什么?当该公司老板将其会计报表给我看时,我觉得不可思议,难道公司会计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我不敢确认,只告诉他一句话:你让会计查查,看负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啥东东形成的?会计花了一个星期,查出的问题是:

资本

危机后,中国的风险投资和成长性投资的融合趋势凸显

NEA是美国最大的创投基金,投资基本集中在科技、医疗、新能源几个行业。2001年,NEA开始进入中国市场。最近,NEA中国董事总经理蒋晓冬在最佳商业模式中国峰会上,介绍了VC在危机以后对企业的投资方向。 蒋晓冬首先介绍了美国风投行业的发展、美国是风险投资行业的范例,风险投资投主要集中在美国的波斯顿和加州硅谷。从90年代后期到2001年,在美国的新募集资金量,最高的曾经达到每年有超过250亿美金的一个基金融资,而且每一年度都如此。但是进入到新世纪前10年,风投行业遇到空前挑战。

资本

8家公司与创业板擦肩而过 细数背后被否原因

8家拟登陆创业板企业上市首发申请被否,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企业财务指标虽然合格,但由于股权结构过于复杂而被否,有些企业则是由于不符合创业板企业的高成长性而致,还有的企业是因为关联交易太多,无法看清其真实盈利水平所致,还是让我们一个个来看看这些被否企业的原因,也好为正在摩拳擦掌准备赴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提供借鉴。 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23次会议于11月20日召开,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在同日召开的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24次会议上,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未通过,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之前在11月13日召开的创业板发审委2009年第21次会议上,安得物流和恒大高新两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均未通过。加上之前同济同捷、磐能电力、福星晓程、奇想化工等四家创业板拟上市企业,在创业板开板一月之际,与创业板擦肩而过的企业数已经达到了8家。

科技

企业web2.0工具初学者入门

一般而言,Web2.0服务比同样的包装软件更加便宜、更易于分发、更加灵活。但是,它的好处不仅如此。因为大部分web2.0应用是基于开放标准和开放性媒体工具,例如标签、书签以及用户自创的内容,他们也有助于新形式的协作,这些都对你公司的运作方式产生强烈的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希尔•诺尔顿公司研发Cogenz工具的原因,该公司是一家国际公共关系代理公司,这个工具是web2.0 的开放性标签工具。Cogenz可以让读者在中央数据库当中存下网页的书签,并且给这些网页贴上关键词。这也有助于区分领域专家和他们的内部网络,因为可以根据谁的书签和标签在公司内部最受欢迎进行判断。

资本

私募股权并购基金利用杠杆收购创造公司价值

全球经济动荡,一方面遏制了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的投资,另一方面也给它们带来了更多的有价值的投资机会。金融危机并没有动摇股东价值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在金融界和企业界,人们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理念和操作模式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 以杠杆收购为主要模式的并购基金的收购可以创造公司价值,会让企业变得更加有效。这种价值的创造来自卓越的管理——好的计划、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好的经营方式;价值的创造来源于能动的董事会、管理层持股、资产整合和债务约束四者的协同作用。

资本

香港要约收购制度及案例剖析

2004年香港市场近年来最大的一宗上市公司收购案——哈啤要约收购案,终以SABMiller PLC(以下简称SAB)宣布放弃全面收购,并接受其竞争对手Anheuser-Busch Limited(以下简称AB)的收购要约而告一段落。该并购案为我们深入理解香港的要约收购制度提供了一个良好范本。 香港市场要约收购制度 世界上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制度主要有两种流派,一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强制性全面要约制度,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自愿要约制度。多数国家在立法中都采取了英国模式,该模式主要特征是在有关立法中事先确定一个数量比例,即要约收购义务的触发点,将其作为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的判断标准。 香港的要约收购制度体现在香港证券与期货实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根据《守则》的规定,香港的要约收购可以分为自愿有条件要约、有条件强制要约和无条件强制要约三种情况。 要约收购一般可以分为自愿要约和强制要约,其划分依据即是各国收购制度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触发点,香港《守则》早先设定的触发点为35%,后来改为30%,与大陆的设置一致。当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因股票购买行为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投票权比例由低于30%,增加到高于30%;或原持有不少于30%、但不多于50%投票权,持股比例与12个月期间所持投票权的最低百分比相比较,增加超过2%的情况下,该投资人或一致行动人应该对上市公司其它股东作出强制要约。 香港要约收购制度中,强制要约又可以分为有条件强制要约和无条件强制要约。当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的收购行为触发了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但其持有上市公司投票权比例低于50%时,该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则可以选择附加守则26.2中所允许的条件。《守则》26.2条允许在强制要约中附加的这个条件是唯一的:要约人收到有关投票权的接纳时,该等投票权连同在要约前或在要约期内取得或同意取得的投票权,将会引致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任何人,持有50%以上的投票权。如果条件得到满足,则要约有效,要约成为无条件;反之,条件在规定期间未获满足,则所做出的要约无效。 基本程序 根据《守则》的规定,要约收购收购人从与目标公司董事会开始接触后,向目标公司股东提出收购要约,这是一项要约收购的开始。《守则》对要约期间的要求是最短21天,最长60天,如果要约文件在目标公司董事局通告公布后寄发,则要约期间至少维持28天时间。 具体的邀约程序如下: 审视哈啤案例 哈啤要约收购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香港要约收购制度绝好的案例。在SAB和AB争夺哈啤的过程中,出现了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有条件强制要约等多种要约形式。 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 自愿有条件要约是指要约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同时可以在要约中附加一些条件,只有当这些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时,要约才生效,要约人即履行收购义务;而当这些先决条件未完全满足时,要约人可以宣布该要约作废,而不履行要约。 与有条件强制要约不同的是,自愿有条件要约中所附加的条件不为《守则》26.2条所限制。 2004年5月4日,SAB一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哈啤全体股东提出现金4.30港元/股的收购建议。此前,SAB拥有95%股权的间接附属公司Gardwell Limited 持有哈啤约29.4%股权,该持股比例少于《守则》规定的强制要约的触发点30%,因此该收购建议属于自愿全面要约。同时,该自愿要约附有以下条件 收购建议之条件 收购建议只有待接获接纳收购建议涉及之股份后,连同计入收购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在提出收购建议之前或期间已经收购或同意将予收购之任何股份,致令收购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哈尔滨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可投票股本超过50%后,方告作实。” 2004年5月24日,SAB向哈啤股东寄发收购建议文件,确定接纳收购建议的最后时间为2004年6月21日下午4时正。 2004年6月18日,SAB经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同意,正式撤回收购建议书,接纳AB收购建议。 有条件强制要约 当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因其收购行为触发了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持有上市公司投票权比例低于50%时,该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则可以选择进行有条件强制要约。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在其发出的要约中附加了守则26.2中所允许的条件,这个强制要约就成了有条件强制要约了。 2004年5月19日, 哈尔滨啤酒厂(BVI)向Global Conduit转让哈啤29.07%股权获国资委批准,同日,AB完成对Global Conduit的收购。至此,AB间接持有哈啤29.07%股权。2004年6月1日,AB以每股5.58港元从Capital International,Inc收购哈啤约6.9%股权。至此,AB各方总共拥有哈啤36%股权,达到了《守则》26.1规定的强制要约触发点。据此,AB于2004年6月1日向哈啤全体股东提出现金5.58港元/股的强制收购建议。同时,该收购建议书提出以下收购实现的条件 收购建议之条件 在收购建议期间或之前已经购入的或达成协议购入的哈尔滨啤酒股份与收回的有效接纳一起,总共令AB各方拥有超过哈尔滨啤酒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的50%。” 2004年6月18日,AB成功收购SAB所持有的哈啤29.4%股权,至此,AB各方共持有哈啤65.4%股权,于是,强制收购建议成为无条件。同日,AB向哈啤股东寄发收购建议文件,确定收购建议可在2004年7月9日下午4时正前接纳。 2004年7月9日下午4时正,AB各方有效接纳的哈啤股份达98.81%,超过90%,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2003年修订版)第88(1)条规定,AB各方应对其余股份进行强制性收购。此后,AB两次延长接纳收购建议的期限,最终确定接纳收购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18日下午4时正。截止到2004年8月18日下午4时正,AB各方有效接纳的哈啤股份达99.91%。强制性收购公告将于适当时候寄发给市场流通股份的持有人。待完成强制性收购后,哈啤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撤回上市地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要约失败,只表明该项要约最终并不实施,而并不表明收购方的意图失败,因为有些案例中,收购方的本意即不希望该要约付诸实施,这类似于大陆发生的几起要约收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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